从今年12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英国和加拿大等32个国家取消了对中国普惠制的关税优惠*策。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也发出公告称,自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地货物,不再签发普遍优惠制度原产地证书(海关总署:不再对发往这些国家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从而证实了欧洲国家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消息。
普遍优惠制度是什么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惠国)对穷国及地区(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单方面关税优惠制度,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加速其国民经济增长。对自受惠国进口的相关产品给予最惠国税率基础上的关税减让,甚至零关税的准入待遇。
自年普惠制实施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分别为:欧盟27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英国、欧亚经济联盟3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其中大多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我国也积极利用普惠制扩大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在外贸增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我国陆续从各发达经济体的普惠制待遇中“毕业”。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3国。
取消普惠制待遇后,中国出口商品已经不能凭借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海关的相关签证措施也将随之发生调整,中国出口货物不能再享受FormA的关税优惠,因此有关国家逐步停止签发该文件,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等关税贸易了。
对外贸企业的影响32国取消给予我国的单方面普惠制待遇,暂时会让一些外贸出口企业失去关税优惠,额外成本增加,竞争压力会比较大,再加上全球贸易大环境不好,短期内肯定会对国内的外贸企业造成冲击。
但总体来说,这种影响是有限的。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对东盟出口额达.3亿美元,同比增长38.3%。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是东盟,第二才是欧盟,随后依次为美国、日本等国家。
中国早就过了靠关税优惠赢得市场的阶段了,中国制造产品的竞争力越来越强,单纯的关税*策已经很难影响到中国产品国际贸易的全局,外贸企业应化被动为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科技投入,往高精尖方面发展。产品质量提上去后,就有足够的底气提高出口价格。只要产品质量好,就不愁在国际市场卖不出去。因此并不会影响我国出口企业未来长期对更大市场机会的争取。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