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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宪法第6条,放弃垄断权力,实施竞争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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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尔巴乔夫要重塑苏联共产*的执*合法性,其带来的最关键的法律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年宪法第六条。这一条的内容是:“苏联共产*是苏维埃社会的领导和指导力量,是其*治制度、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苏联共产*之存在是为了人民,是为人民服务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总的前景,决定着苏联的对外、对内*策,领导着苏联人民的伟大的创造性活动,使她为争取共产主义胜利的斗争具有按计划的有科学根据的特点。*的一切组织都在苏联宪法的范围内行动。”

尽管此时的戈尔巴乔夫还没有明确表态,但是,随着苏联人民代表的民主选举以及代表大会的成立,新的*治权力机构已经形成。于是,修改宪法第六条的运动开始激烈展开了。

年5月25日,第一届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萨哈罗夫在发言中提出要修改宪法。他说:“我建议把苏联人民代表大会的法令作为代表大会首先审议的一个议程项目。我们在经历一次革命,改革就是一次革命;而‘法令’是这种情况下最合适的字眼。苏联人民代表大会的专有权力就是通过苏联的诸项法律,任命最高的国家官员……据此应该修改苏联宪法中涉及苏联最高苏维埃权力的那些条款……”

年10月2日,苏共中央*治局委员梅德韦杰夫在电视讲话中说,应该严格区分国家和*的职能,使*摆脱对经济和其他过程的直接领导,苏共仍然是执**,不过,它应当在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范围内行使这一职能,要通过被选进国家机关和在社会与经济组织中的共产*员,对国家机构和经济机构的活动施加影响。

年11月30日,拉脱维亚共产*中央通过一项必须就该共和国共产*的地位进行讨论的决议。并决定成立起草拉脱维亚共产*章程和纲领草案的工作小组。会议还就39名*员的呼吁书进行了讨论。这39名*员中有8名是该共和国共产*中央委员,他们在呼吁书中主张放弃“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不切实际目标,放弃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还主张,拉脱维亚共产*应当成为在*治上、组织上和经济上独立的*,并作议会制拉脱维亚国家的*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放弃宪法保证的对权力的垄断地位。

年12月7日,立陶宛最高苏维埃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修改共和国宪法第六条的规定。原宪法第六条规定: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与指导力量,是苏联*治体制、国家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核心”。经修改后,这一条表述为:“**、社会团体和社会运动根据立法程序规定的办法成立并在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立陶宛就成为苏联各共和国中第一个修改宪法允许实行多*制的共和国。

年12月8日,《真理报》发表题为《关于苏共的先锋队作用》的社论。社论说,当前争论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在*治制度中的地位,*同苏维埃、社会团体和运动的相互关系。这是具有原则意义的一整套问题,这些问题无疑值得公众广泛加以注意和进行全面讨论。应当十分清楚地说,不能死死抓住具体的表述形式不放。在个人崇拜和停滞时期形成和遗留下来的许多东西正在成为过去。*的职能正在发生变化,*不再是行*命令体制的组成部分,而这种体制在国家的根本法中也有反映。很显然,在改革进程中,考虑到改革的教训和积累的经验,也需要仔细地为完善我国的宪法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宪法的任何条款,以及第六条,便可能重新评价、更新,直到取消。

年12月9日,苏共中央举行全会。戈尔巴乔夫在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将同企图贬低*的作用、破坏*的威信的做法作坚决的斗争。在谈到修改宪法第六条的问题时,戈尔巴乔夫说,在已经开始的新宪法制定工作的范围内,任何一条都可以修改或取消。但*治改革的经验表明,宪法第六条本身并不妨碍实行自由选择。

年12月12日,第二届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参加大会的代表有人。大会的第一天就在会议的议程上发生激烈争论。会议一开始就有一些代表要求将讨论、修改宪法第六条列入会议议程。但是经过一整天的辩论,大会否决了几位代表提出的把“讨论、修改宪法第六条列入议程”的建议。

年1月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一副主席卢基扬诺夫在莫斯科会见日本《读卖新闻》记者时说,苏共决定对宪法第六条“共产*的领导作用”“进行修改”,主张放弃苏共的法定领导地位,通过同其他**“自由竞争”来获得共产*的执*地位。

年2月4日,“莫斯科选民协会”、“莫斯科人民阵线”等非正式组织举行莫斯科20万人示威集会。会上的标语口号有:“要把多*制写进苏联宪法”、“取消宪法第6条”等等。叶利钦在集会上发言说,苏共领导已经没有能力对苏共本身进行根本改革,因此,必须自上而下地彻底改革*的机构,取消宪法第六条,因为“权力不能垄断”。

年2月5-7日,苏共召开扩大的中央全会,通过了向苏共二十八大提出的行动纲领草案。戈尔巴乔夫在全会上作了报告,阐述了苏共中央将向二十八大提出的纲领草案的主要内容。戈尔巴乔夫在中央委员会全会会议上致开幕词时强调了共产*本身进行“革命性变革”的必要性,并正式提出放弃共产*一*专*。

他说:“在一个正在更新的社会中,共产*只有作为一种民主的组织力量才可以存在并履行它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意味着它的地位不应该由宪法条款来确立。”经过三天激烈的争论后,中央委员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提案。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作出的决议,“为在苏联数十年来第一次实行*治多元化铺平了道路”。马特洛克说:“这些提案完全是革命性的。如果这些提案能够得到落实的话,这些重大的改革步骤会创造一个完全独立于共产*的最高权威,共产*自身只有赢得选举才能继续掌权。我很清楚戈尔巴乔夫为什么提出这些提案。

尽管他没有在公众场合如此讲过,但是正如叶利钦所指出的,共产*机关已成为改革的主要障碍。戈尔巴乔夫被迫抑制他的改革进程以免遭到没有同情心的中央委员会的驱逐。真正的选举的开始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创设,给他提供了一些赫鲁晓夫不可能得到的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仍不够。如果由中央委员会选择的话,它会撤消戈尔巴乔夫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从而迫使他辞去国家元首的职务,因为他是共产*在人代会的代表。而总统有规定的任职期限,这样他就不会受到这种阴谋诡计的陷害。总统制的创设也为戈尔巴乔夫削弱共产*提供了一种动力,尽管他仍是共产*的总书记。”

格拉乔夫对此作出评价:“苏共中央举起了白旗。‘开始改革’的*,在戈尔巴乔夫的催促下自己提出关于修改大名鼎鼎的苏联宪法第六条措词的建议,第六条从法律上巩固了共产*作为苏联*治体制‘核心’的地位。一个月后召开的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就只需‘满足’苏共关于‘根据本人的愿望’免去其苏联社会‘领导和指导力量’的‘职务’的‘请求’了。”

年3月11-16日,苏共中央召开全会。在没有经过激烈辩论后,全会决定将有关宪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提案作为立法倡议提交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时决定于今年7月2日举行苏共二十八大。戈尔巴乔夫后来回忆说,“无论在中央全会上,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都没有就这个问题展开认真的辩论,这一点很有意思。大家对我们就第六条所提出的修正案大体上都较满意,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合宜的妥协。”

对于中央全会出现的这种沉默现象,季诺维也夫指出:“很难说,在苏联(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领导人实行多*制、取代一*制的意图中,哪种成分更多一些:是普通的无知、弱智呢,还是早已深思熟虑确定要叛变性地摧毁苏联国家的基础。坚持消灭苏共对权力的某种垄断地位,就等同于某人开始坚持要取缔大脑管理机体神经系统的垄断地位,并且要用大量的、大脑的代用品来取代它——而这些代用品又是都原本就不存在的。”看来,戈尔巴乔夫的*治替代品就是总统制。

年3月12-15日,第三届(非常)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大会就实行总统制问题展开辩论。在13日对宪法作其他修改的表决结果显示,票赞成、票反对、74票弃权。14日,人代会通过《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根本法)修改补充法》。该法对年宪法第六条作了如下修改:“苏联共产*、其他**,以及工会、青年团、社会团体和公众运动,通过他们的当选为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以及其他方式参与制定苏维埃国家的*策并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同时规定:“苏联公民有权结成**”,一切**“应在宪法和苏联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允许建立以使用暴力改变苏联宪法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完整性、破坏国家安全和挑起社会、民族和宗教纠纷为宗旨的**、团体与运动和开展活动”。

对于会议结果,戈尔巴乔夫说,修改宪法第六条和设立总统职位是“有利于民主和捍卫民主的重大步骤”。外电评论:戈尔巴乔夫上台以来,清除了*治局内勃列日涅夫统治时期的*治家,使议会变为一支能与苏共抗衡的力量。他还迫使*的领导人在竞选中面对选民,最终于上月作出放弃*在社会中的领导作用的“历史性决定”,从而为多*制开辟了道路。

取消宪法第六条造成了巨大的*治影响。对于苏联共产*来说,“作为各级地方*权的苏维埃,无人领导、无人照管,被弃置而任其自流,被放任而随其妄为,遭人侮辱。一方面,它们遭到严厉的非难;另一方面,也得不到任何支持。如果以前*组织是它们的支柱,那么在取消苏联宪法的第六款之后,它们也就失去了这个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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