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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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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师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同时,符合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并自愿在通州教体系统公办学校至少服务满5年以上的。引进对象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A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小学校招聘的学科类岗位限教育类,职业学校招聘的专业类岗位不限教育类。


  B类: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本科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②获得校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③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④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荣誉;⑤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刊物发表过学科专业论文(本人系第一作者)。


  二、奖励办法和发放


  1.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设立服务期制度,须签订在通州区教体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承担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


  2.对符合A类条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入职后奖励标准为每人30万元、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入职后奖励标准为每人12万元。


  对符合B类条件的“双一流”高校和“双一流”学科建设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以及原、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入职后奖励标准为每人8万元;对符合B类条件的其他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


  另外,优秀人才到岗任教后,如在通州买房可享受当地住房补贴优惠*策。A类条件,以及B类条件的“双一流”高校和“双一流”学科建设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以及原、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奖励的发放须在通州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支付30%的奖励资金;工作满三学年且考核合格,再支付40%的奖励资金;其余30%的奖励资金在工作满五学年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剩余的奖励资金。对符合B类条件的其他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生活津贴在通州公办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年度进行发放。发放标准以报考岗位条件为依据。


  3.对引进的各类优秀教育人才,纳入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安排导师进行跟踪培养。同时,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享受子女入学问题等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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