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12月17日宣布,因应中国内地、欧盟27个成员国、英国、瑞士及巴西邮*机关的要求,由年1月1日起,所有寄往当地的内载货品(即非文件类)邮件,需于投寄前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寄往美国的邮包类邮件已于年6月起实施上述要求,有关要求现扩展至内载货品的各类邮件。
电子报关所需的资料与现时以纸张表格申报一样,包括:
寄件人资料;
收件人资料;以及
内载物品的资料。
香港邮*已提供各项渠道供寄件人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市民可以安坐家中,随时透过「邮件清关易」、「投寄易」及「我的特快专递」网上平台或香港邮*流动应用程式提交电子报关资料。市民亦可使用各邮*局内配备的「邮件清关易」自助平台及/或「邮件清关易」平板电脑,根据简单指示提交资料。
上述邮*机关提醒,寄往当地的内载货品邮件如未附有电子报关资料,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误或不获处理。寄件人应在邮件上填写回邮地址,如没有回邮地址,退回的邮件会被销毁。因以上原因而需退回或销毁的邮件,邮费将不获退回。
鉴于各海外邮*机关正陆续实施电子报关的规定,寄件人投寄邮件前请留意香港邮*网页(